90分以上三星级示范户每年奖励4000元 高新区出台相关评定办法

发布日期:2020-03-24 16:13:31 浏览次数:920

苏报讯(驻高新区首席记者 周建越 通讯员 王雷)让“小支点”撬动“大整治”。昨天,苏州高新区出台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“星级示范户”评定与管理办法》已整两月,通过评选“示范户”调动了农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,解决了以往“政府在干,群众在看”的问题,以小投入撬动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。

  《办法》规定:“星级示范户”评定对象为全区72个规划保留村庄的实际居住农户。房屋出租的,则对房东进行评定。评定内容为房前屋后环境、房屋整体风貌、自留地田容田貌、日常生活习惯四大类。常规项分值为100分,其中房屋整体风貌20分、自留地田容田貌25分、房前屋后环境30分、农户生活习惯25分。

  此外,还设立了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。家庭成员获评为区级以上“苏州好人”“美丽庭院”示范户等荣誉的,年度最终得分有一项加5分。家庭成员有参与黑恶势力活动、邪教组织等行为并记录在案的、一年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到过治安以上处罚的,在示范户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票否决。

  奖励标准为:三星级示范户,90分以上,每年奖励4000元;二星级示范户,80至89分,每年奖励2000元;一星级示范户,70至79分,每年奖励1000元;在70分以下,不予评星和奖励。

  “星级示范户”评选,把创评的尺子充分交给了村民。《办法》规定:“星级示范户”评定按照“农户自评、群众互评、张榜公示、复议核定、认定挂牌”程序进行。农户自评打分,在此基础上,村委会组织村民开展互评,经互评产生的星级示范户在村委会集中公示5天。

  据悉,星级示范户不搞“终身制”,对挂牌星级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,区、镇两级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,对环境面貌严重反弹倒退的、群众反响强烈的、出现“一票否决”项经查实的,予以摘牌处理。自《办法》实行两个月以来,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明显提升。

  “高新区的这一创新做法,无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。长期以来,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依靠行政推动,群众参与程度不高,往往是‘干部在干,群众在看’,效果并不理想。通过出台示范户激励政策,既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,又充分调动了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‘小支点’撬动‘大整治’,从而真正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、长效化。”一位三农专家这样评价。

  事实上,为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—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高新区先后出台了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村两级双责任人制度》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“红黑榜”考核办法》等5个政策文件,制定了详细考核标准,明确农村户厕改造、村容村貌提升六大整治任务;成立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,集中办公并实体化运作,全域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。

  目前,全区72个规划保留村庄,已建成苏州市三星级康居乡村33个(自然村),苏州市康居特色村3个(行政村),镇湖街道石帆村获评苏州市十佳最美乡村,通安镇树山村入选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。